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17号 )要求,现将大红鹰449930官方网站本年度高校哲社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初审,完成既定任务的提交科研处参加中期检查。
2.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提交科研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工作及材料要求
1.一般课题的中期检查材料内容包括:(1)课题基本信息的封面;(2)中期检查材料目录;(3)中期检查报告书;(4)课题任务书(自行打印);(5)研究的论文、报告等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复印)。
2.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在正规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或经采纳的研究报告,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1篇抵2篇普通期刊论文,未完成基本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参加结项验收。一般课题的结项材料内容包括:(1)课题基本信息的封面;(2)结项材料目录;(3)结项报告书,研究总结报告可附页;(4)课题任务书(自行打印);(5)结项的论文、报告等材料。
3.以上纸质材料打印装订1份,结项材料打印胶装,中期检查和结项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并经财务部门核实并盖章。中期检查和结项汇总表不用打印,直接填写发送电子稿到邮箱。
4.重大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提交科研处组织初审后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材料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参考一般课题要求胶装。
5.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591052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科研处武老师,办公楼102室,电话:68204987,QQ:459105235,企业微信号也可联系。
附件:1.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常见问题答疑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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